各学院:
为保证2025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开展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核查对象
2025届毕业生。
二、 学院核查要点
(一)毕结业结论
1.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教[2024]8号)中相应条款及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进行审核。
2.统计毕业及结业学生人数及名单。
(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1.根据《中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校学位办[2018]19号)中相应条款,审核可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2.统计符合学位授予资格及不符合学位授予资格学生人数及名单。
三、 公示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必须对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截图的纸质版交教务部学籍管理科。
2.填报《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登记表》(附表1)和《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统计表》(附表2),于2025年6月18日12点前将纸质稿交教务部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发:xjk@nuc.edu.cn,报送联系人:董老师。
3.比对复核(6月19日-20日)
学籍管理科比对学院报送数据完成毕业与学位授予复核工作。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