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1.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见附件)
1)由各学院编排本院班级的教学进程。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填报实践教学内容。
3)各学院在安排实践教学内容时,请严格按照教学进程空表上说明的符号进行标注。
4)各专业教学进程中涉及到工程训练和电子工艺实习的,必须在进程表中标注出来(可先在前面的周数中标注出来),但具体时间安排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其他教学环节的时间(例如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大型实验等实践性环节)由各学院安排。
5)教学进程表要经专业负责人、教学科和教学副院长认真审核,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6月11日前将填好的教学进程表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送到邮箱xjk@nuc.edu.cn)交至教务与学籍科。
附件:1、2026-2027-1教学进程表
2026年6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