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文件
学籍[2018] 2号
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做好2018届本科预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工作,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17]26号》、《中北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办法(校教[2017]28号》、《中北大学双学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 工作机制
2018年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实行以学院核查为主,教务处学籍科复核为辅的双线工作机制。学院将核准的毕业审核情况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学籍科审核无异议后报办公会通过。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毕业审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
二、 毕业资格审查对象
2018届预毕业生。
三、 毕业审核标准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核对确定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总学分与学分结构。实际执行情况与培养方案有出入的,需提交变化原因说明。毕业总学分与学分结构一经确认,不再允许调整。
四、 审核要点
1. 审核学生必修、专业选修(限选、任选)课程有无不及格课程。
2. 审核必修、专业选修(限选、任选)及选修课程是否达到毕业学分要求。
3. 审核学生成绩绩点是否达到学位授予要求。所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5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4. 审核教学计划中未修的必修课程。
5. 审核交流学生成绩,认定交流学生学分,确定交流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五、 工作要求与安排
1.毕业生信息审核阶段(2018年4月4日—4月13日)
(1)各学院在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模块中完成与毕业生相关专业培养计划校对工作(课程信息、学分要求、应得学位、学位绩点要求等细节),汇总不及格学生名单及不及格课程、学分。
(2)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核对表,逐项核实毕业生成绩,并做好核对存档工作。
(3)请各院于4月13日前向教务处学籍科报送各专业学分结构表(附表1)、审核汇总表(附表2)、2018届毕业生名单(附表3),电子版发xjk@nuc.edu.cn。
2.复核(4月16日-18日)
学籍科在各学院报送基础上进行复核。
六、 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初审工作,以便学生及时掌握其修学情况与毕业要求的差距,并及时补修相关课程。
2. 请各院向全体毕业生明确:
(1)学生经资格审核、学籍处理后,自动进行毕业生库,进入毕业生库的学生,将按期离校。离校时有不及格课程者按结业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未能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者,按肄业处理。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1:
专业学分结构表
学院:
专业名称 |
毕业学分最低要求 |
课程性质 |
课程类型 |
学分 |
备注 |
培养方案 |
实际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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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基础教育课程、学科基础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
课程类型:选修、限选、任选
附件2:
2018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学院:
专业 |
毕业生数 |
预毕业数 |
遗留问题学生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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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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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8届毕业生名单
学院:
1、预正常毕业学生名单
2、遗留问题学生名单
专业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学分 |
绩点 |
不及格课程数 |
不及格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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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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