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1学期注册工作暨重申《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4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文件

学籍[2018] 15

 


 

 

关于2018-2019-1学期注册工作

暨重申《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2018-2019-1学期将于201893日正式上课。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现就2018-2019-1学期开学注册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全体本科生需于注册日(201891日-2)持学生证到学院教学科办理学期注册手续,93日正式上课。从2018-2019-1学期起,未注册学生将在成绩登录、查询及选课等方面有所限制。

2.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必须于9月3日前履行请假或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3.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4.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由助困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手续后,可办理暂缓注册。

5. 教务处将于学期第3周发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逾期未注册拟退学公示名单》,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陈述事实,申辩理由。期满后学校将正式启动退学程序。

6. 开学补考结束后,将对一学年内不及格超过20学分的,连续两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30学分的予以降级处理;对一学年内不及格课程超过30学分的,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45学分的予以退学处理。

7. 请各学院主动联系至2018-2019-1学期休学期满复学学生,于9月2日前向学校申请复学,办理复学入学手续。

8. 请各学院(校区)会同学生口面向全体学生重申《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17]26)文件精神,确保新学年新学期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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