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1学期学籍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7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文件

 学籍[2018] 20

 

 

 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1学期学籍处理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17]26)(以下称“学籍管理细则”)精神,现开展2018-2019-1学期学籍处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籍处理内容

本次学籍处理分两类进行:一类是降级,第二类是退学。按学籍管理细则“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分别予以降级或退学处理。

1、    降级

补考结束后,学业达以下条件的学生,应予降级。

(1)    一学年内不及格课程超过20学分的。

(2)    连续两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30学分的。

2、    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1)   一学年内不及格课程超过30学分的,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45学分的。

(2)   在校(包括休学)六年未完成学业的。

(3)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4)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6)   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7)   隐瞒既往病史而录取在限考专业、不能坚持学习的。

(8)   本人申请退学的。

二、 学籍处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10日前,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统计生成达“降级”条件的学生名单,下发学院核对。

2.   913日前,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核对不及格学分并签字确认,连同降级学生编班汇总表报学籍管理科。

3.   915日起集中办理“降级”学生学籍异动手续。

4.   根据“学籍管理细则”,对于“退学”类别,请各学院于第三周(917-923)内,统计本学院符合“退学”类别的学生名单,并提出书面报告(附相关材料),教学院长签署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处理。

三、注意事项

1. 学生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必须履行请假或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并请各院于914日汇总暂缓注册学生名单,经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学籍科备案。本学期起,未注册学生,不能在网上查阅成绩。

2. 请各学院提高意识,本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籍管理原则,把好学期注册关,做好相关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好学生学分核对与各类学籍异动工作。

3. 请各学院做好学籍处理工作中核对信息、签字表等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

 

 

教务处   

2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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