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北 大 学 教 务 处
学籍[2019] 47号
关于开展2019-2020-1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籍异动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8]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2019-2020-1学期学业预警及学籍异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实施对象
1、尚有不及格课程学生
2、学业成绩下降的学生
3、转学、转专业学生(是否有未修课程)
4、平均学分绩点低于授学位最低要求的
5、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未达预定要求的
二、 学业预警及学籍异动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 确定预警学生名单(9月4日-9月10日):各学院(校区)依据专业培养计划,统计不及格门次与学分、平均学分绩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情况,综合学生出勤与上课状况、平时作业完成情况、考试纪律与日常行为等动态数据,确定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与预警级别。
2. 做好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告知与联系工作(9月11日-9月20日):根据预警级别,按“实施办法”采取相应的告知与联系措施,或向学生发放《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或向学生家长送达《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或邀请学生家长适时来校面对面沟通交流。
3. 组织做好学业帮扶工作:做好预警学生学业情况的梳理工作,建立帮扶机制,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精准帮扶工作。
4. 全程做好预警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预警教育过程要全程留痕。各学院(校区)要对学业预警学生学业问题进行原因调查,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建立预警学生管理档案,做好动态跟踪工作。
三、 学籍异动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 确认学籍异动名单(9月9日-9月12日):根据不及格课程总学分,满足《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第十九条或三十条,应予降级或退学。
2.学籍异动处理(9月16日-9月20日):对作降级或退学的同学,报教务处作学籍异动。
四、 相关注意事项
1. 学业预警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业顺利完成,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希望各学院(校区)高度重视,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 各学院(校区)要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对学生的学业预警不是处分行为,不记入学生档案,仅是给予学习困难学生善意提醒,并尽可能提供学业帮助。请预警学生要及时调整心态,做好学业规划,确保完成学业。
3. 各学院(校区)要及时做好学业预警通知单(书)的下发或送达工作,要注意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日常记录与档案收集及整理工作。
4. 请各学院(校区)于9月20日前报送“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签章,电子版发xjk@nuc.edu.cn)。报送联系人:董老师。
2019年9月3日
附:
1、 中北大学本科生A类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2、 中北大学本科生B类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3、 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
4、 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
5、 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
教务系统学业预警操作
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评估-学业预警-预警数据统计
统计条件:选择相应“年级”与“院系”。学年学期选择“2018-2019学年秋(两学期)”到“2018-2019学年秋(两学期)”或选择所要统计的学期范围。或按需选取各项参数。
统计参数设置:或学期不及格学分>=0.5,或累计不及格学分>=5.0。执行“统计”。
统计结果表头信息解释:
(1)学期内:指统计条件所选择的学年学期范围
(2)累计:指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学期
具体统计条件及参数设置如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