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0-2023年级教学执行计划和2023-2024-2 学期填报相关教学进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作者:  点击量:[]

 

 学籍[2023]29



 

关于核对2020-2023年级教学执行计划和2023-2024-2

学期填报相关教学进程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要求各学院2020-2023年级教学执行计划和2023-2024-2学期填报,有关注意事宜如下:

1.2020-2022年级教学执行计划需按照2019版纸质培养方案录入或变更。

2.2023年级需进行培养方案核对,再核对教学执行计划。

3.在核对过程中,若《中北大学-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的教学计划与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不相符,其中对于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的,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对于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的,各学院可依据自己的权限自行调整;

4.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见附件)

1由各学院编排本院班级的教学进程。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填报实践教学内容。

3各学院在安排实践教学内容时,请严格按照教学进程空表上说明的符号进行标注。

4各专业教学进程中涉及到工程训练和电子工艺实习的,必须在进程表中标注出来可先在前面的周数中标注出来,但具体时间安排由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学环节的时间(例如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大型实验等实践性环节)由各学院安排。

5教学进程表要经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教学科和教学副院长认真审核,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1122日之前将填好的教学进程表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送到邮箱xjk@nuc.edu.cn)交学籍管理科

1122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核对无误装订好的教学计划2023版最新培养方案(装订方法:左侧装订,需有封皮)打印一式1份,经教学副院长和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部学籍管理科

注:1.请在核对时一定要把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维护好

    2.如有问题请在教务新系统QQ群:819572160

 

附件:1、2023-2024-2教学进程表

2、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教务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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