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材[2018]2号
关于申报2018年
中北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院、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中北大学教材建设情况,现启动2018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原则
支持符合教学需要、反映学科新成果、结构合理、教学改革力度较大、较好地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及优秀成果,与现有教材相比有明显特色的教材。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的必修、限选、任选课教材。案例集、习题集、学习指导书等教学辅助教材和翻译教材不予立项。
2.对于具有特色的教材、教学急需的教材、高水平教材,可以优先考虑立项。
3.教材对应的课程原则上须在我校开设三年以上。
4. 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5. 原则上,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编者填写《中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后报送各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写出推荐评审意见并排出顺序,填写《XXX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3.经学院评审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讨论、确定,确定的立项项目在全校公布。
四、立项项目相关事项
1.凡列入校立项的项目要先完成讲义并要经过2次以上教学使用,主编教师在教学结束后,将讲义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填写调查表,结合专家评估,讲义达到出版要求,方可正式出版。
2.若是修订教材需附已有教材及修订大纲,修订的部分要在30%以上,对那些内容体系没有特色,质量不高的教材要重新编写,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出版。
3.列入校立项项目如果任务不落实,质量不合要求的将予淘汰;符合立项基本原则、讲义完成质量高、使用效果好的教材可申请补充立项。
4.校级立项教材完成后优先推荐国家级、省部级教材立项。
5.兵器类专业使用的教材不在此次申报。
6.2015年以前立项但截止2018年4月底未完的立项教材不再给予经费支持,但可以重新申报立项。
五、时间安排
1.报送材料: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他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jck@nuc.edu.cn
2.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之前各单位把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材科(主楼202室)。
附件1:《中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XXX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材科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