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中北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材[2019]1号

 


 

关于申报2019年

中北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院、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中北大学教材建设情况,现启动2019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原则

支持符合教学需要、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结构合理、教学改革力度较大、较好地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及优秀成果、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

支持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须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的必修、限选、任选课教材。案例集、习题集、学习指导书等教学辅助教材和翻译教材不予立项。

2.教材对应的课程原则上须在我校开设三年以上。

3. 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 原则上,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编者填写《中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后报送各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写出推荐评审意见并排出顺序,填写《XXX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3.经学院评审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讨论、确定,确定的立项项目在全校公布。

四、立项项目相关事项

1.凡列入校立项的项目要先完成讲义并要经过2次以上教学使用,主编教师在教学结束后,将讲义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填写调查表,结合专家评估,讲义达到出版要求,方可正式出版。

2.若是修订教材需附已有教材及修订大纲,修订的部分要在30%以上,对那些内容体系没有特色,质量不高的教材要重新编写,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出版。

3.列入校立项项目如果任务不落实,质量不合要求的将予淘汰;符合立项基本原则、讲义完成质量高、使用效果好的教材可申请补充立项。

4.校级立项教材完成后优先推荐国家级、省部级教材立项。

5.立项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五、报送报材

1.《中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XXX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 电子稿发送到jck@nuc.edu.cn

六、时间安排

1.2019年5月6日之前各单位把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材科(德怀楼一层东面)

2.咨询电话:3922265

                         

附件1:《中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XXX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材科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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