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综[2017]2号
教务处关于建立10日答复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建立便捷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方便地解决问题,教务处拟建立10日答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校区)呈送教务处的申请、报告等应以书面形式送综合信息科,综合信息科根据内容转交给相关处长办理;
二、相关处长收到申请、报告等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故不能按时答复的,需作出说明。
三、综合信息科将答复及时反馈相关学院(校区)。
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