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建立10日答复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综[2017]2号


  教务处关于建立10日答复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建立便捷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方便地解决问题,教务处拟建立10日答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校区)呈送教务处的申请、报告等应以书面形式送综合信息科,综合信息科根据内容转交给相关处长办理;

二、相关处长收到申请、报告等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故不能按时答复的,需作出说明。

三、综合信息科将答复及时反馈相关学院(校区)。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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