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部
实践[2023]7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28号,附件1)精神,2023年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共7个基表,教务部实践教学科负责统计汇总三个:基表4、基表5、基表6(见附件2-4)。
二、报送方式
2023年9月20日前将基表4、基表5、基表6电子稿发送到sjjxk@nuc.edu.cn,纸质版各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三、其他
1.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表(见附件5)需按照实际情况核对信息,如有变动请标注并提交新的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以便实践教学科及时更新信息。
2.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3922063
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