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部

 

实践[2023]03号

 


 

   

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要求,确保学校教学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监发[2023]13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危化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危化品采购统一管理、使用闭环管理、废水废液废物回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学品标签、科学存放化学品,做到实验室内危化品零库存、实验过程危化品流转清晰、废水废液废物全回收,切实保障实践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范围

本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为涉及危化品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其他学院如涉及危化品也按此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学院层面按照附件要求危化品名录,实行统一采购,坚决杜绝通过网购形式采购,必须到有安全资质的公司采购。

2.在做好危化品使用计划基础上,制定危化品采购计划,尽量采用季度采购和月采购形式,尽量做到学院危化品零库存。

3.建立危化品流转闭环管理机制,做到各实验室用多少、取多少,做到实验室内危化品零库存。

4.根据危化品的用量,确定产生废水废液废物的量,科学评估回收物的合理区间,严格落实回收制度。

5.规范学院内化学品标签,标签上明确名称、浓度、使用人、日期等信息,做到存放、实验过程、回收等环节的及时更新。

6.危化品存放时,要严格按《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要求,科学规范存放。

7.与科研混用的实验室,明确本科教学使用实验室的起止时间,清晰安全责任时限。

8.全面排查应急、防护设施,如洗眼器、冲淋设施等能正常使用,同时配备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以及相应应急药品。

四、工作要求

1.自查学院内目前危化品的采购形式,摸清危化品存量,在此基础上,按以上内容开展本年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

2.本学期放假前,完成现有危化品的自查工作。8月底前完成所有专项治理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包括前期摸底情况、以上八条工作内容相关机制、制度的建立情况、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等。

3.9月份,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实践教学3922066。

                             教务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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