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遴选教育部2026年度 “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0日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启动校内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围绕七大方向开展:

       1. 未来制造:智能制造、生物制造、纳米制造、激光制造等,包含数字孪生工厂仿真、工业机器人协同编程、增材制造工艺仿真、生物反应器设计与优化仿真等。

       2. 未来信息:下一代移动通信、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具身智能等,包含量子计算原理与算法仿真、6G通信系统仿真、脑机接口信号处理、具身智能感知与决策、人机交互与智能机器人等。

       3. 未来材料:高性能碳纤维、先进半导体、超导材料等,包含材料基因工程计算、超材料电磁特性仿真、纳米材料分子动力学模拟等。

       4. 未来能源:核聚变与先进核能、氢能、新型储能等,包含核聚变等离子体约束仿真、核反应堆运行与安全仿真、氢能全链路仿真、储能系统设计等。

       5. 未来空间:空天、深海、深地等,包含航天器轨道设计与仿真、深海/深地探测作业仿真、卫星互联网组网仿真等。

       6. 未来健康:细胞与基因技术、合成生物、脑机接口等,包含基因编辑实验仿真、合成生物底盘细胞设计、脑机接口信号解码与康复仿真等。

       7. 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防护、特种设备安全、人工智能实验安全等方向。

  申报项目要遵循产业需求—实验场景—数智赋能逻辑,突出AI赋能、虚实融合,将产业真实场景转化为教学实验任务。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需属于上述七大方向之一,具备明确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等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

       2. 项目已经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 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

       4. 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完成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接口联通测试。

       5. 其他申报推荐要求见《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2)。

  三、申报材料

      1. 《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3)。

      2. 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

      3. 附件佐证材料:

  (1)项目团队成员和项目内容政治审查意见;

  (2)项目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

  (3)产业对接证明材料(可选提供);

  (4)软件著作登记证书/受理流水号;

  (5)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正式测评相关材料(学校统一组织等保)。

  四、工作安排

       1. 学院组织申报: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于2026年11月2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视频、附件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nuc.edu.cn;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佐证材料报送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0351-3922063。

       2. 校内评审遴选:2026年11月4日-6日教务部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确定学校拟推荐项目名单并公示。

       3. 网络填报:推荐项目负责人在 2026年11月17日前登录“实验空间”在线填报申报书,上传全部附件、视频资源,完成接口联通测试。

       4. 材料审核提交:学校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导出防伪版汇总表签字盖章扫描上传,完成全部推荐报送工作。

       5. 平台开放共享:2026年11月23日起,平台对社会开放推荐项目,开展网络用户评价。

  五、其他要求

       1. 鼓励联合校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共同申报。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可包含1名产业技术专家或1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2. 申报学院对项目真实性、原创性、材料合规性进行初审把关,重点审核知识产权、网络安全、政治内容、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侵权问题。


               教务部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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