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实践[2021]23号
关于组织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持续推进我校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改善实验教学基本条件,努力支持专业工程认证工作,凸显OBE教学教理念,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启动我校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准备开展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实验室。
2.各学院急需建设的专业实验室。
3.涉及到实验室安全改造的项目。
4.今年未建设的新专业实验室和需要持续建设的基础实验室。
二、申报原则和要求
1.各项目依据实验室现状与培养方案,本着兼顾仪器设备台套数配置与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的原则,在满足实验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努力提升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比例,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2.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把关,切实落实所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对专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所购置的设备应考虑实验分组情况,尽可能减少单台件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
3.项目预算要做好市场调研,杜绝预算申报的随意性。项目获准建设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不得突破项目预算,确保专项管理的严肃性。
4.项目经费使用主要是购置设备、进行必要的设备运行所需要的水电改造和实验室各类安全设施升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的应先进行实验室安全改造及升级,否则不予以进行实验室建设经费支持。
5.急需建设专业实验室项目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现有实验设备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2)现有实验设备基本不能支撑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实验教学环节内容(或存在缺项)。
6.获准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将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考核项目实施情况与预期建设目标的符合度,经费使用是否合理,以及建设内容共享示范情况。
三、其他说明
1.各建设项目本年度不予支持,只开展论证工作,论证结束后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将作为学校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库项目报送财务处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
2.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不支持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劳务费、安装费、加工费等方面的支出。
3.各实验室建设项目需填写《中北大学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入库备案表》(附件1)、《入库备案附表》(附件2里面的3个小表),项目的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参考《山西省教育领域预算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说明》(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参考模板》(附件5)进行填报。各学院根据项目的自身学院发展要求对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填写《中北大学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上述所有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实践教学科马老师,电子版请发至sjjxk@nu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3922066。
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