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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07日 10:45  访问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实践[2022]01号


   

关于开展我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及省安委办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要求,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学校教学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2〕8 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集中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危化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深入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全面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掌握防范危化品安全风险主动权,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及组织方式

本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检查对象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学院,分别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理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3月7日-18日)

1.以上学院请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参照《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对本学院的危化品各类制度进行梳理,组织教学实验室危险品自查。

2.做好危化品实验室各类安全台账,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在3月18日前提交签字盖版各学院《安全检查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电子版发至实践教学科邮箱。

(二)校级检查阶段(3月21日—31日)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组成的校级层面教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小组对以上学院进行安全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实验室安全督导小组对以上学院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下发《中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提交《中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进入年度考核档案中。

(三)现场检查阶段和整改总结阶段(4-5月份)

1.省教育厅随机抽取部分学校,组织专家进校检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

2.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省教育厅对学校的自查自纠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

请涉及到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应的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实践教学3922066。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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