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实践[2022]02号
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22年2月25日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根据教育部本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治理能力,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学期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排查,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绷实验室安全这根弦,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深入开展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全面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掌握防范教学实验室安全风险主动权,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及组织方式
本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范围为全校本科教学实验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理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学院5个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学院同时执行《关于开展我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实践[2022]01号)文件。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份)
1.教学单位按照《中北大学实验室信息统计表》(附件1)中的核查学院教学实验室是否正确,如有出入请尽快联系实践教学科修改。
2.检查内容参见《高校实验室检查工作要点》(附件2),各教学单位按照检查工作要点梳理并完善各类实验室管理文件,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
3.做好实验室各类安全台账,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在4月8日前提交签字盖版各学院《安全检查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电子版发至实践教学科邮箱。
(二)学校摸底检查
3月14-18日,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摸底检查,覆盖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具体检查时间和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校检查验收阶段(4月份)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组成的校级层面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全校教学实验室安全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2.校级实验室安全督导小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下发《中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提交《中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进入年度考核档案中。
(四)教育部和教育厅开展现场检查(5-6月份)
1.教育厅在5-6月份组织专家进校检查,做到学校全覆盖。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
2.教育部随机抽取学校组织专家进校检查,检查程序同上。
(五)隐患整改阶段和回头看阶段(7-10月份)
1.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反馈意见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省教育厅对照隐患整改意见和学校提交的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落实整改是否到位。(7-8月份)
2.教育部或教育厅组织专家结合前期现场检查整改报告中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9-10月份)
3.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细致研究分析,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寻求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切实做好对账销号工作。对于自查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4.学校安全督导组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同样的安全隐患不再重复发生。
三、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摆上重要日程,树立“一失万无”的安全理念,确保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确保每个教学实验室安全落实到人,安全工作逐项落实到位。
(二)各教学单位要对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进行排查,确保每个实验室危险源精准辨识并且能够有效控制,并依据危险源的种类、危险特性制定本实验室相应的安全管理细则、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三)各教学单位按照全年的时间节点,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未尽的事宜请咨询实践教学科3922066。
教务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