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第三届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2日  作者:  点击量:[]



中 北 大 学 教 务 部


教质[2023]20号


组织遴选第三届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院、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中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办法》(校教[2018]20号)的规定,现开始组织第三届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遴选与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教学督导工作由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教务部,负责全校教学督导工作。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0名左右。

二、任职条件

1.督导专家须是了解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教育理念先进、政治觉悟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工作热心公正、严谨有威望的在职或离退休教师、资深教学管理人员。

2.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有教学督导经历者优先。

3.离退休教师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内容

研究国家有关教育教学督导政策及各类教学评估制度。按《中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办法》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有组织、有计划、有侧重点地督导教学全过程。开展新进教师随堂听课与帮扶工作,及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遴选流程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二级学院和教辅职能部门在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商议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部门1-2人。

遴选模式:根据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教务部对申请人资格和条件汇总后择优报送学校审定。

五、报名时间

被推荐人或自荐人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1281800前纸质版报送教务部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zhgk@nuc.edu.cn。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3922064。



 

教务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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