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结果反馈整改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要求,山西省教育厅组织了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我校抽检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 评议要素和结果认定
1.评议要素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经过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主要从选题意义、研究方法、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2.抽检结果认定
抽检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初评。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价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价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价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二、 抽检评议情况
我校2023-2024学年度上传“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毕业论文原文9175篇,其中普通高等教育8583篇(含补授学位61篇),继续教育592篇。抽检论文184篇,其中普通高等教育172篇(含补授学位2篇),继续教育12篇。抽检情况见《2023-2024学年度本科论文抽检情况》(附件1)、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统计(分专业)(附件2)。
三、 整改工作要求
1.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全国教育工作和本科教学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把好毕业质量关的重要工作安排。各学院要提高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反馈意见,对出现“不合格”意见论文的所在专业进行重点剖析,举一反三,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举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报告。
2.各分管教学副院长约谈“不合格”意见论文的指导教师,并做好谈话记录,其指导的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列为重点整改对象。
3.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论文”,学生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修改,并提交详细修改说明,修改完成后再次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达要求后,送3位同行专家评审。
4.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5.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发送至zhgk@nuc.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本科论文抽检情况
附件2: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统计(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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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