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质[2022]4号
关于启动2022年理论教学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课程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校、院、课程组三级课程评估机制,2022年学校将继续开展校级课程评估工作。现将2022年理论教学课程评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参评课程必须是列入我校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本次评估只针对理论教学课程(或课群),包括课内含有实验或实践环节的课程。
曾参加过校级评估,但未通过的课程,自上次参评以来应该至少有一轮及以上的教学实践,有数据(证据)表明整改效果良好,可以再次申请参评。
参加校级课程评估获得“通过”的课程,经整改提升取得明显成效者,可申请优秀评估。
首次参加校级评估,但符合或达到《中北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课程质量通用标准》基本要求的课程,可直接申报优秀评估。
二、评估标准
评估依据标准为《中北大学本科教育课程质量通用标准》。
参加优秀评估的课程执行《中北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课程质量通用标准》。
三、相关要求
1、院级评估
(1)各学院应建立并不断完善院级课程评估制度,加强课程规划、建设和指导,做好课程自评自建、报告撰写、院级评估等工作。
(2) 各学院推荐院评结果为“通过”及以上的课程参加校级评估,原则上不低于7门,覆盖到所有专业和教学基层组织。独立设置教学基层组织的教学单位负责做好课程评估的自评自建等相关工作。
(3)各参评课程应对照《中北大学本科教育课程质量通用标准》的各项要求,开展扎实有效的自评自建,对课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总结反思,参照《中北大学课程品质报告撰写指导书(2019版)》,撰写课程品质报告,准确反映课程的实际状态及符合(或达到)标准的情况。
(4) 参加优秀评估的课程应依据《中北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课程质量通用标准》的各项要求,从背景信息、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及资源、教学设计及运行、达成评价及效果、建设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课程品质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
(5) 各学院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院级评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课程品质报告(一式6份)、学院对推荐参加校级评估的课程的评估结论意见等材料,提交至质量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zhgk@nuc.edu.cn。
2、校级评估
(1)学校成立校级评估评审组,根据申报情况分组进行评审,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2)校评工作将于2022年12月中旬完成,并公布评审结果。
3、其他事项
对于2021年已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中的专业主干课程(仅限于专业所属学院开设的必修课程),由学院进行课程评估 “通过”结果的认定,将汇总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届时和校级评估结果一起公布。
附件:1.课程评估院级评估情况汇总表
2.专业主干课程通过认定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