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北大学2017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文件
 

 

校教〔2017〕4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2017年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中北大学2017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经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北大学

                              2017年3月14日

 

中北大学2017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北大学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校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特提出2017年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我省及我校有关创新创业教育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系统安排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分解到各个部门及相关学院,各部门要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作为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围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全面梳理本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提出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

1.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成立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开展相关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

2.做好2017年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动员广大教师及学生积极参与,并召开项目负责人工作布置会。进一步扩大学生的受益面、参与度,既要抓面,也要抓点,在抓面的基础上达到点的突出,力争打造一批中北大学的精品赛事、产生一批学生标志性成果,孵化一批好的项目。(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3.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创业信息统计及2017年学生信息库工作,此项工作要做细,保证各项数据准确、有效,并做好毕业生的长效跟踪机制。推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申报和管理,为具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质的学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培训,逐步建立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中北大学科技园)

4.完善创新创业奖学金设立及相应的奖励机制,并做好获奖学生的信息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5.按照《关于做好山西省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我校教师创业相关政策措施及创业成效的统计、总结工作。(责任单位:科技产业处)

6.按照国家、省级部门的要求,逐步建立中北大学创业导师库,并邀请创业导师进校园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7.工程训练中心加强向创新创业学生开放力度,配备必要的实践指导教师,并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办法,形成开放有安排、使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的良性循环机制。(责任单位:工程训练中心)

8.引进创新创业在线课程,并在相关学院以选修课的形式进行试运行。在全面总结开展相关课程教学效果的基础上,形成下一步创新创业在线课程相关工作安排。(责任单位:教务处)

9.完成中北大学创新创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平台内容主要涉及: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及创新创业典型案例管理六大模块。力争将该平台建设成为一个集信息发布、资源管理、数据共享、交流互动的公共平台。(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10.做好各项创新创业工作具体落实,并成立相应机构,以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建立各学院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学院创新实践平台,同时制订学院2017年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学院)

三、具体要求

1.各责任单位及学院按照具体方案,明确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各项工作原始资料的保存,各项工作的及时总结及数据的精准统计,注重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挖掘宣传。

2.本学期末学校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学年末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总体协调部门。

 

 

 

中北大学校办                            2017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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