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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本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方案

2019年10月23日 17:29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晋教高[2019]11号)、《中北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方案》(校发[2019]2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本科教学工作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完善教学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及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和性质,在学院下设系、基础教学部、实验教学中心,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学院在系、部下,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教研室、课程模块教学团队、课程组等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无行政级别。

1、系的设置:开设有本科专业的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为系。原则上同一专业类下相近专业两个及以上设置为一个系,内涵差别较大的专业也可以单独设系。

2、基础教学部的设置:面向全校性的开设有公共课、基础课的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为基础教学部。基础教学部按课程设置,原则上一门或若干门学科基础相近的课程设置为一个基础教学部。

3、实验教学中心的设置:各专业、课程(群)所属的实验室原则上隶属于相应的系或基础教学部。无法归属于系或基础教学部的实验室也可以单独设置为实验教学中心。

4、系、基础教学部、实验教学中心的设置由学院提出方案,教务处组织论证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5、系、基础教学部、实验教学中心分别设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只有一个专业的系、课程门数较少的基础教学部和实验门数较少的实验教学中心只设主任一名。

二、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责: 

(一)教学组织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开展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

2、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

3、组织备课、授课、实习实验、课程设计、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新进教师试讲、新课程试讲及成绩评定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督导。

4、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二)实验教学、实验室与实践基地建设

1、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平台建设。

2、安排实验教学、综合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指导。

3、推进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教学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4、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各类科研训练、学科竞赛、课外研修和创新创业实践等。

5、建立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工作。

(三)课程与教材建设

1、建立符合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

2、更新课程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科研成果、创新创业及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

3、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的开发与应用。

4、选用或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指导用书,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资源库、开放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四)教学研究与改革

1、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2、申报各级各类教改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

3、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相互听课、教学观摩,开展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

4、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

(五)教师教学发展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计划,有计划的推荐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访学考察。

3、加强对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的培养。实施“传、帮、带”机制,为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指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进行“一对一”培养。

(六)其他

负责教学档案、师资培养档案、工作及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材料、规章制度等档案管理工作。

除上述工作职责外,系还应负责本系的专业建设工作,主要包括:

1、研究本专业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制定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积极与毕业生、用人单位沟通,研究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持续改进措施。

3、组织实施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等工作。

三、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职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所从事的专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教研教改能力,掌握高等教育规律;

3、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熟悉学校教学督导和质量检查的规定和流程;

4、主任原则上由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正高级职称者担任;副主任由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学术功底的年轻教师担任,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

四、基层教学组织主任和副主任的选任

系、基础教学部、实验教学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共同提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和人力资源处备案。

五、其他

1、朔州校区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基层教学组织。

2、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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