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46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已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任职资格、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人须为学校在编专任教师职务人员、高等学校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的专任教师职务人员、须和学校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且学校给申请人缴纳社保。
二、测试内容要求
1.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并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的等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和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等能力。
2.被测人员从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教材)中任选三章分别准备2学时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专家指定其中2学时内容进行试讲。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使用PPT。
三、测试形式
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参加测试人员在校内指定教室进行试讲,测评组专家通过腾迅会议平台听取试讲并打分。
全省测试工作将从2024年10月12日陆续开始,我校教师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6日。
参加测试人员填写《申请认定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1),所在单位盖章后,到教务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董慧群老师处现场报名。
注意:参加测试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须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2)所列的学科中选择,讲授课程、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申请任教学科三项须相同或相近。
五、测试费用
1.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 ]258 号)规定,本次测试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
2.所有参测人员须自行登录山西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http://202.99.223.101/进行缴费。
3.参测人员在收到非税系统发出的缴费短信后,登录支付平台,扫描网页中二维码,输入短信中20位缴费识别码/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开具发票。缴费实行一人一号一费,切勿一号多费。
六、其他
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次年有效。
联系人:董兵
联系电话: 69593(小号)
附件: 1.申请认定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
教务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024年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