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及整理近三年(03/04学年以来)实习/实训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4.3实践教学”是十一个关键二级指标之一,而“实习和实训”又是其中的关键观察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必须落实如下事项:

一、 实习教学计划

二、 实习指导书

三、 院(系)实习教学检查、抽查

四、 学生实习报告(个人实习总结)

五、 学院(系)实习总结

请各学院将院(系)实习教学检查、抽查、实习总结于11月10日交实践教学科一份。

注:本实习教学包括认知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计算机实习等。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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