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4.3实践教学”是十一个关键二级指标之一,而“实习和实训”又是其中的关键观察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必须落实如下事项:
一、 实习教学计划
二、 实习指导书
三、 院(系)实习教学检查、抽查
四、 学生实习报告(个人实习总结)
五、 学院(系)实习总结
请各学院将院(系)实习教学检查、抽查、实习总结于11月10日交实践教学科一份。
注:本实习教学包括认知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计算机实习等。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0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