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山西省及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校教〔2005〕28号)以及《中北大学关于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2005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结题工作即将开始。为了顺利完成2005年通过立项的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5年公布的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具体参见《关于公布山西省及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校教〔2005〕28号)。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项目时拟定的预期目标及立项部门的要求提供研究成果,并撰写结题报告书;省级项目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校级项目填写《中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教务处网页下载);
2、各院、部、处及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立项目的研究工作严格把关,在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并将组织不力、研究成果不突出以及研究工作不能顺利完成的项目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各院、部、处及相关单位统一将省级与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含电子文档)及相关研究成果材料一式三份,于2007年12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对于一些综合性强的项目如果未能按时完成研究工作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再经过教务处审核后将酌情延长结题时间。
注:1、结题成果为论文的,复印件需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
2、《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中第二页“鉴定时间”一项暂不填写;需要鉴定的项目请另行提交鉴定申请。
附件: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中北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2005年省级、校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0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