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明确各院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大型实验周教学任务,为实践教学工作酬金核算提供准确的依据。教务处从教务系统导出了本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相关数据,现将其发送到各学院教学科邮箱,请进行认真核对。
一、具体要求
1、核对汇总表中的各项信息,审核其是否有错误、漏掉信息,尤其是涉及人数栏必须核对准确。
2、将汇总表中空缺的信息填写完整。如:《实验教学任务汇总表》中的实验教师、职称、实验地点;《课程设计汇总表》中的指导教师、职称、设计地点;《实习汇总表》中的指导教师、职称、实习地点等。
3、将核对无误的数据于4月30日前发回实践教学科邮箱sbk@nuc.edu.cn.。
二、数据用途
1、将是本学期全校实践教学任务的准确数据,各学院将不需要向教务处交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书。
2、将作为本学期末实践教学环节酬金核算的依据。
3、本学期实践教学环节抽查、检查的依据。
三、目的
1、避免重复性的工作,从数据源头抓起,做好原始数据的利用及维护。
2、对于各院在核对数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学院认真总结问题出在何处,以利于今后的工作。
注:如各院有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0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