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和推荐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08〕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申报与评审工作和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登陆山西教育网http://www.sxedu.gov.cn下载并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立项人员积极申报。

二、申报范围:有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并已结题的课题都可以参加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申报与评审。

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见附件1),填写《中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2)。

四、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3月27日17点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2008年推荐校级教学成果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含电子稿,交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3922063);逾期不交者将不予受理。

五、在校级教学成果奖励评审结果的基础上,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相关事宜将在校级项目评审工作结束之后另行通知。

附件:1. 《中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2.《中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2008年推荐校级教学成果汇总表》

4.《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0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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