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中北大学开展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专家组多方讨论,对《中北大学开展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院教字[2002]4号文件进行修订,修订稿于2008年9月1日开始执行,请各学院通知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

要求如下:

1、 拟开设双语教学的教师填写《中北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一份两份,一份留学院教学科,一份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 学院要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认定和审核;

3、 申报截止日期:9月5日。

教务处

200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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