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专家组多方讨论,对《中北大学开展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院教字[2002]4号文件进行修订,修订稿于2008年9月1日开始执行,请各学院通知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
要求如下:
1、 拟开设双语教学的教师填写《中北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一份两份,一份留学院教学科,一份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 学院要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认定和审核;
3、 申报截止日期:9月5日。
教务处
200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