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我校将聘请专家对各学院2008届部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具体如下:
1、学院自查材料(包括检查表、总结等);
2、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包含相关材料)为每个专业1班的5号和20号,若没有,则顺延;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的打印稿和电子稿;
4、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库电子稿;
5、截止日期:2008年9月20日;
6、上交地点:教学质量管理科。
注:电子稿可用优盘拷回或发至邮箱:zhgk@nuc.edu.cn。
教 务 处
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