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实验任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09/10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实验任选课申报工作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开实验选修课程必须面向全校学生,申请者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所申请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

二、所有申报实验任选课的教师均需填写《实验选修课申报表》并按教务处教研科规定的统一格式交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师简介的文字稿及电子稿。

三、每门实验选修课可招收的学生数(每班人数及班数)由开课教师根据实验设备可容纳的学生人数确定。为保证教学质量,计算机类的任选课,设备台套数不得少于20套,开课班数不得多于5班。

四、已开过实验任选课的教师仍需交纳以上材料。新申报的课程原则上不准与已开课程重复。各申报教师和实验人员要认真备课,积极做好实验准备,随时接受教学检查。

五、实验耗材的申报要实事求是,实践教学科按学生报名人数及实验项目数核算数额并予以支付,明显不符的将不予批准。

六、所有申报的任选课必须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并经评审后报出。学期初,实践教学科将组织专家组随机抽查任选课上课情况。

七、开课老师应完成所开课程相应实验学时数,对于不负责任、不按实验教学进度安排进行实验的教师,这学期将不准申报实验任选课。

请各学院有意申报的教师,于12月21日前将申报表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3922066)。其它未尽事宜见《中北大学实验选修课管理规定》。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09.12.14

附件一:1申报表.doc

附件二:2教学大纲.doc

附件三:3教学日历.doc

上一篇:下学期任务录入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开设09/10学年第二学期校任选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