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学院实验室“十二·五”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的计划性、时效性和连续性,不断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要求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认真制定本学院“十二·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整合和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加强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实验设备和人才优势的前提下,在满足本科教学基本要求的同时,力争把实验室建设成为学校高水平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为学校发展和地方经济服务。
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目标明确、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资源共享。
二、编制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
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充分认识此规划对于学校和学院的重要性。
1、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学院实验室总体建设规划。
2、规划的制定应有层次,对不同的实验室建设目标应有不同的要求。
3、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实验室环境和条件的建设。
4、规划要重点考虑资源共享,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1、2010年4月26日之前,请各学院将学院实验室总体建设规划及具体明细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实践教学科。电子邮箱:sbk@nuc.edu.cn。联系电话:3922066 联系人:赵正杰
2、学院的实验室总体规划须由学院院长签字确认。
四、建设规划的审批和实施
1、教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逐一到各学院进行走访交流,对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2、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将作为“十二·五”期间学校年度设备计划、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中北大学实验室“十二•五”建设规划.doc
附件二:实验室分年度建设预算具体明细.doc
教务处
20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