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08]6号)和《关于加强课程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校教字[2004]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始2010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求所有参评校级精品课程以覆盖面广且符合申报山西省精品课程要求的学科基础教育课程和有特色的专业教育课程为主;
二、 各学院在本学院院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考察并推荐1-2门课程,参加校级精品课程的评审;课程负责人填写《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见教务处网页相关下载),同时按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见教务处网页相关下载)进行建设,并准备好相关背景材料备查;
三、 所有参评校级精品课程的必须建立并完善本门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申报表、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四、 请各学院将参评校级级精品课程名单一份及其申请表(电子稿发送邮箱jyk@nuc.edu.cn)一式一份于2010年12月24日前交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注:根据《关于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19号)文件要求,各院校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类型以理论课(含实践)和实验(践)课程为主,且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同时,我省已公布建设有同类同名课程暂停申报。
教务处
20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