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评选推荐第六届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教育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积极通知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办法
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侯选人,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组进行评选,确定我校国家级名师侯选人的推荐人选。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见文件附件),需一式6份,含一份原件;
2、填写《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本科部分/高职高专部分)汇总表》;
3、侯选人须准备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见(教高厅函[2011]23号)文件附件8。
4、请相关学院于4月27日前将所在学院申报者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发电子文档到:zhgk@nuc.edu.cn
注:己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评选推荐第六届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doc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doc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本科部分/高职高专部分)汇总表.doc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