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母校七十周年校庆为契机,为了充分展示各实验室建设成果,加强各实验室对外的开放,经学校研究,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上报现有的展示(演示)实验室。
上报内容:
1、 实验室照片一张;
2、 实验室基本信息
实验室名称
面积(m2)
展示内容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各实验室需教务处协调完成事项。
教务处
201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