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展示(演示)实验室上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以母校七十周年校庆为契机,为了充分展示各实验室建设成果,加强各实验室对外的开放,经学校研究,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上报现有的展示(演示)实验室。

上报内容:

1、 实验室照片一张;

2、 实验室基本信息

实验室名称

面积(m2

展示内容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各实验室需教务处协调完成事项。

教务处

2011-5-24

上一篇: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校级第三次结课跟班考试安排
下一篇:关于5月27日上午全校师生停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