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和绩效决定着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请学院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积极准备,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文件网址: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08_sjhj/201201/129382.html

二、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支持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战略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

三、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改革等。

四、 学校将在各学院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与省级评审。

五、 请学院于2012年3月30日前请将以下材料交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

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一式五份)(见附件2);

3.同时将以上文档的电子稿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nuc.edu.cn

附件: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推荐表.doc

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doc

教务处

20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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