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改善专业实验教学条件,提升专业实验教学水平,学校将启动本年度的实验室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原则
1.优先保证专业实验教学的薄弱环节,保证专业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
2.统筹院专业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避免重复建设;
二、建设要求
1.本次实验室建设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
2.本次实验室建设拟购置的设备必须用于本科教学;
3.各建设项目必须保证场地,对发现不具备场地的建设项目将取消本年度的建设资格;
4.拟购置的设备必须明确所服务的课程和支撑的实验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以专业实验教学平台为单位填写《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见附件),于10月26日前将《申请书》交教务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sbk@nuc.edu.cn。随后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验室建设评审,要求各教学院长进行现场答辩,学校根据答辩成绩,重点建设1-2专业实验教学平台。
2.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3922066。
教务处
2012年10月19日
实验室建设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