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十二五”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97号)和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3]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启动“十二五”省级和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

“十二五”省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原则上从服务专业多、专业性强、学生受益面广的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室中遴选推荐。与我省“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名称的中心,不再推荐。我校“十一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

二、申报材料

1.省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统一使用“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应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网站材料。确定为我校推荐申报的省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建设独立的网站。网站建设要求从立项申报、过程管理、阶段性成果展示、总结验收等方面系统考虑,便于上级部门进行过程监控。

4.报送时间。各学院请于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

附件2:山西省“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doc

教务处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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