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近期拟对我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办法

1.本次调整采用学院推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推荐候选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2.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推荐部分候选人,增补形成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二、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敢担当、能负责、有精力、有热情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原则上年龄在70岁以下;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最好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具有履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3.具有教授职称;

4.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和有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三、其他说明

1.各学院组织学科(学术)带头人进行推荐工作,候选人的推荐要充分征求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被推荐人的意见;

2.请各学院于9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同时简要说明推荐理由)纸质稿报至教指委秘书办公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附件一:各学院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附件二:中北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北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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