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进校院两级管理,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本学期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成立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各学院要成立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明确负责人,并报教务处备案。
2、制订工作计划
各学院制订本学期的各主要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践各环节等)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
检查内容包含:(1)期中教学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课程设计检查,实习检查,上学期试题试卷检查等内容;(2)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主性开展的其它质量监控项目。
3、工作总结
各学院在每项工作结束时,都应写出工作总结。
期末时应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交质量管理科一份总结报告。
4、反馈工作
各学院在某项工作结束后,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务处,为下一步采取有效办法提供依据。
5、按受监督和评价
校教指委将随机对学院的质量监控工作进行检查。
学校将对评价为优秀的学院进行表彰。
教务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