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直属单位:
教材建设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根据《中北大学教材建设工作条例》(校教[2009]20号),现启动2013年度校级教材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适用于我校本专科教学的必修、限选、任选课教材。案例集、习题集、学习指导书等教学辅助教材原则上不予立项。
2.对于具有特色的教材、教学急需的教材、高水平教材,可以优先考虑立项。
3.教材对应的课程原则上须在我校开设三年以上。
二、申报项目主编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主编已开设该课程三年以上。
3.此前已经获批教材立项但目前尚未完成该项目的教材主编,不得再作为教材主编申报新的教材项目。
4.鼓励我校教师以第一主编与外校合编高水平的教材。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编者填写《中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注:填写时参考《中北大学教材立项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后报送各学院;若申报的是新编教材需附讲义及使用者意见,若是修订教材需附已有教材及修订大纲,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写出推荐评审意见并排出顺序。
3.经学院评审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讨论、确定,确定的立项项目在全校公布。
四、立项项目相关事项
1.立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教材。
2.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的编写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
3.校级立项教材优先推荐国家级、省部级教材立项。
4.教材立项等同于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
5.立项教材在完成后给予教材编写补贴,国家级教材规划每种补贴2万元,省部级教材建设立项的教材每种补贴1.5万元,校级立项教材每种补贴1万元,属系列教材(最少包括3种教材)一次性另外补贴3000元系列教材编写协调费;校级立项教材成为国家级规划、省部级立项教材后进行差额补齐;修订教材在以上基础上减半。
6.教材出版后且在我校使用的情况下,填写《中北大学教师公开出版教材登记表》并交样书1本以备案,将给予编写酬金。
五、时间安排
1.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院级评审及申报。
2.2013年11月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工作,并召开校教材建设委员会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讨论,确定立项教材建设项目并发文公布。
附件:《中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中北大学教材立项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