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建设项目清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为了加快我校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进度,保证实验室建设经费尽快支付,请各学院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做好如下事项:

一、仪器设备已安装到位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25日前办理完相关报帐手续。

二、已招标完成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将签订好的协议书送教务处一份备案,并于11月15日前完成报帐手续。

三、已将计划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未执行招标的项目,请各学院督促国有资产管理处于10月31日前完成招标任务,需教务处协调解决的事项请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四、未做计划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写明情况并请学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否则,学校将经费做统筹安排处理。

五、2013年9月前立项的所有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在11月30日前必须执行完成并办理完报帐手续;计划未执行完成的学院,将影响下一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的安排。

六、各学院将汇总表及情况说明于2013年10月21日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3922066。

另外,教务处将掌握的2013年9月前立项,且未办理报帐手续的项目进行汇总(见附件二),请各学院督促执行。

附件一:各学院实验室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二:2013年9月前立项未办理报帐手续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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