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组织本学期补考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2月26 -3月7日期间进行。
二、考生条件
1.参加上学期必修考试课程的学习,考试未通过的学生;
2.上学期末在教务处网上报名补考的学生;
3.上学期因考试作弊、无故缺考及考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
三、考试组织
学院考试课程的补考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课程科目、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学院安排的考试应于3月7日前结束。
跨学院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组织安排,具体课程科目、时间、地点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考试,并负责通知、督促监考教师、主考教师按时到场。
四、考生注意
参加本次补考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缺一证及时去学院办理身份证明。证明上需有加盖学院公章的照片。);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场全程监控,各位考生严格遵守我校考风考纪。
咨询电话:3922061。
教务处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