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晋教高函〔2014〕30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省级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本科教学的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基础实验平台和专业实验室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相关学院认真研读以上三个文件,在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着手组织申报工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从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与标准、先进的实验教学方式方法、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和安全环境、先进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模式、先进的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突出的建设成果与示范作用八个方面进行阐述。
三、申报程序
1.省级中心申报
(1)申报指标: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3个。
(2)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要求,对各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我校推荐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单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2.国家级中心申报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计算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前期与各学院沟通的基础上,将从机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化工实验教学中心、测试技术及仪器实验教学中心三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遴选。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请从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视频材料(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14年9月19日报至教务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sbk@nuc.edu.cn。
五、其他
1.对于申报成功的实验教学中心,学校将在今后重点进行建设;
2.对于申报成功的实验教学中心,学校将在奖励绩效中奖励相关人员。
另外,学校将在9月9日组织相关专家对三个申报国家级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推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请相关实验教学中心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准备材料,具体评审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0号)http://syzx.cers.edu.cn/ShowPolicy.do?wenid=605&id2=0&sign=1
附件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1号)http://syzx.cers.edu.cn/ShowPolicy.do?wenid=604&id2=0&sign=1
教务处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