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2014.10.28)》(晋教高〔2014〕21号)文件要求,启动2015年省级特色专业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通知下发你们,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合理规划,精心组织,力争取得一批效果显著的建设成果,推动我校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特色专业申报要求
1、2015年申报的特色专业建设点包括:为我省“综合改革试验区”直接服务的专业;适应我省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优势专业;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区域特色专业。“十一五”期间我省高校列入国家级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已经公布的省级特色专业,今年不作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
2、各申报专业要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一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式一份);上年度毕业生名单与就业面向分析报告(4000字,一式一份);产学研结合或校企、行业近年来共建专业的协议(一式一份);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相关评价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布建设的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及经费投入的公文(一式一份)。各申报专业要建立本专业的网站,所有上报的材料必须如期上网,并保证评审期间网络畅通。
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年龄在60岁以下,编制在本校的在岗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教辅人员,项目主持人为教师的,须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并承担低年级本、专科学生的教学任务;项目主持人为教学管理人员或教辅人员的,须在相关岗位工作5年以上。
2)本科院校的项目主持人(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的项目主持人(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表彰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管理人员或教辅人员申报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承担完成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并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2、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人事关系不在项目依托学校的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项目主持人每年限报1个项目,项目在研期间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在研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3、教学改革项目所交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一份,《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仍按晋教政函[2011]29号通知向省教育厅思政处申报。
三、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务于2014年11月13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要求/jwc/Editor/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1029/20141029173422_68406.rar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jwc/Editor/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1029/20141029173513_74772.rar
教务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