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保障并改善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条件,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学校预算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启动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上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各学院论证完成的、在教务处备案的学科基础实验平台、专业实验室。

二、上报要求

1、根据本学院实验室的整体规划,紧紧围绕2013年修订的本科教学大纲对专业实践性环节的要求,结合今年学校启动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及整改报告,合理安排2015年建设计划。

2、实验室建设计划要根据学院目前的实际教学用房资源情况和教学实际需求来制定,重点加强实验室内涵建设。建设计划要切实可行,要充分考虑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3、实验室建设计划要合理衔接现有资源与新增资源,注意发挥整体效益,积极开放共享,努力避免资源闲置、浪费等现象。在实际执行中若发现资源闲置或重复建设等情况,将核减次年经费指标。

4、实验室建设计划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避免盲目行事、贪大求全造成浪费。

5、各学院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保证建设项目一年期完成。

三、注意事项

1、有无实验室用房为本次实验室建设计划论证的首要条件。

2、为了体现项目建设和经费安排的及时性,年度建设经费原则上不跨年度使用。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论证上报工作,相关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2月8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3922066),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sbk@nuc.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建设计划进行考察、论证,并根据学校的具体经费预算情况确定2015年实验室建设经费分配方案。

附件1: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2:实验室(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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