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2014年12月4日,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爆炸原因是实验教师在实验过程中操作不当。这起事件暴露出目前高校对实验室的管理以及相关制度执行存在漏洞。为汲取这起事故的教训,坚持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教高〔2014〕2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院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明确责任、划分区域,保证实验室安全管理不留死角。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即日~1月9日,为学院自查阶段。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成立学院自查领导组,全面检查本学院实验室,不留安全死角。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总结报告(总结自查工作、指出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交教务处备案。

2.学校抽查

1月12日~1月23日,为学校抽查阶段。学校教务处将联合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相关学院限期整改。

三、其他工作

1.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专题培训会,届时将要求各学院指派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2.各学院将二十周(1月16日)后还要开展实验教学的实验室名单于1月16日前上报教务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3922066。

附件:http://www.sxedu.gov.cn/BMGZ/actinfo_show.asp?actid=5670

教务处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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