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要求如下:

一、学院

1、组织师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中北大学关于严肃处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校教[2009]16号)等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

2、学院制定本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的监控管理办法,将找人代做、抄袭、买卖等现象作为毕业答辩考察的重点,并落实到位。

3、建立奖惩机制,从严治教,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使其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二、指导教师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履行指导教师职责;

2、发现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学术不端的要及时处理;对于不服从要求的学生可直接按不及格处理;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指导教师责任。

三、学生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2、对于发现和了解的学术不端行为,可积极向学院和学校进行举报。

四、学校

1、对于因学术不端行为导致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同学,不能正常毕业;

2、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关学院、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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