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进行学习讨论并结合专业实际落实相关工作,学校将择机组织专题讨论。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教务处
20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