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各学院要对本院各专业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计划进行核对,以及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进程。有关注意事宜如下:
一、教学进程
1、教学进程中的金工实习、公益劳动和电子工艺实习的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教学环节的时间(例如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大型实验等实践性环节)由各学院安排;
2、10月15日之前将填好的教学进程表盖章(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yk@nuc.edu.cn)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教学计划
1、在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核对过程中,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与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不相符,其中对于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的,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对于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的,各学院可依据自己的权限自行调整。
若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10月13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2、10月19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核对无误装订好的教学计划(装订方法:左侧装订,需有封皮)打印一式2份,经教学副院长和专业建设人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教研科,1份留学院。
教务处
20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