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4]11号)、《中北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阶段的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3〕11号)的原则和规定,现将推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审核全校推免生推荐;各学院(所)成立相应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推荐,以保证推免各项工作公平、有序开展。校纪委相关部门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遵守推免政策。
2、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各学院要及时做好推免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校2016年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工作,一律无效。
三、退役大学生的选拔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将我校参军入伍退役人员参加推免规定如下: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参军入伍退役学生,符合遴选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可直接获得候选人资格。
2、参军入伍学生退役后与现专业同年级学生一起参加推免;成绩以在校期间所修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的平均成绩与附加分之和计算。
四、名额分配
为强化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根据条件确定推免指标后,将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各学院按下拔的推免名额进行分配。名额分配分为以下四种形式:
1、直接获得候选人资格的名额。
2、国家及学校下发文件中有推免政策支持的名额。文件如废止,则当年的推免政策支持即行停止。
3、除去直接获得候选人资格和学校政策支持的名额后,剩余名额用于学业成绩优异学生,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院(计算取整数)。各学院按本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最终确定推荐人。
4、其他奖励名额是指在当年前三项名额分配过程中由于计算问题而出现无法下发学院的个别指标,单独拿出分配给相关专业。若无,则当年此项指标不存在。
五、教育部今年下拔推免名额为270名,其中含教育部“补偿计划”中陕西师范大学接收我校“物理学一级学科内”专业推免生1名。
六、具体问题的解释
1、卓越工程师班的分配名额按班级总人数的30%计。
2、通知中有与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15-9-14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附件二、《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4]11号)
附件三、《中北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阶段的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