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针对近三年来学校已经建设完成及正在建设项目,2016年底学校将进行全面考核,请各实验室参考相应指标体系,提交2016年工作计划,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考指标体系(见附件一)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评审指标表》
3、《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实验室评估标准》
二、重点考核内容
1、实验室管理:日常教学、环境卫生、安全、仪器设备归整摆放、各种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等;
2、实验室综合管理软件各项数据充实;
3、新购仪器设备安放、使用情况;
4、新开出实验项目、实验项目层次;
5、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6、实验室成果:教改、自制仪器设备、实验教材、学生创新活动等。
三、具体要求
1、工作计划重点写本年度需要完成的软件建设内容;
2、需要学校提供支持。
四、报送范围
学校投入建设经费的基础、示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基础实验平台(见附件二)。
五、报送程序
所有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由实验室负责人牵头组织制定,学院组织讨论,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于3月15日前以纸质稿的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3922066。
附件一:参考指标体系.zip
附件二:学校投入建设经费的基础、示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基础实验平台名单.doc
教务处
2016年3月9日